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指符合《条例》但未主动公开,依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是市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黄石市杭州东路35号;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14-6535606,传真号码:0714-6526781;

邮政编码:435000;电子邮箱地址:3507282389@qq.com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黄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登陆市局网站下载;不能上网下载的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载体的提示,以便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请申请人准确填写表格中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回复。

2.申请方式

⑴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⑵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⑴审查

①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⑵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⑶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依申请公开予以答复: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将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具体的申请流程图如下:(附件2)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依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1:黄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