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关于推进“323攻坚行动”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有关医保具体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黄石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下简称“323”健康问题),促进健康黄石建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局结合医保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抓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地。加快推进“两病”用药人群全覆盖,对卫健部门提供的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群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全部享受待遇,即政策范围内门诊用药费用按55%比例报销,其中对高血压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年,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年,同时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其最高支付限额为250元/年。截至2022年12月我市累计174455人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其中高血压113781人(其中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52206人,享受"两病"专项保障机制待遇的61575人),糖尿病118963人(其中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50728人次,享受"两病"专项保障机制待遇的68235人)。2022年医保基金共计支出2248.22万元,其中高血压支出1285.32万元,糖尿病支出962.9万元。
另外进一步简化认定程序,对卫健部门提供的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群,未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由医保部门直接纳入“两病”用药保障范围,不重复进行资格审核。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和使用,根据临床需要配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内的药品,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相衔接,不以费用总控、“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的供应与合理用药需求。
二、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2023年1月1日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正式施行,实行“一建立”(建立门诊统筹制度)、“一改进”(改进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一扩大”(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一延伸”(门诊统筹延伸至定点零售药店)政策措施。截至2023年4月,全市(含大冶市、阳新县)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就医结算97.51万人次,总费用22298.68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费用17715.69万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360.73万元。我局广泛宣传政策,通过两会民生热线、新闻发布会和本地主流媒体等渠道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编写了“九问九答”明白卡,持续一周在黄石日报、黄石电视台、黄石发布微信公众号开展政策解读。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印发宣传折页10万余份,迅速组建宣传小分队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先后赴市“四大家”、市委老干局等单位开展专题宣讲30余场。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范围,目前全市131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867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范围;完善信息系统支撑,落实慢病长处方政策措施,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
三、落实调整健康扶贫政策,做好防返贫监测预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联合市民政等6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办法》(黄医保发〔2022〕1号)文件,提前完成医保信息系统设置,及时发布新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按新规定享受医保保障待遇。督促大冶市、阳新县等县市区综合运用”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和待遇享受情况监测,按时向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推送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双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化解稳定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四、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权限,未经批准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科学界定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
分管领导:黄飞跃 联系电话:6357698
经 办 人:何学红 联系电话:6355638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