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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员提案〔2020〕12号答复意见函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9-07

市政协文史委:

《关于推动中医药健康发展的提案》(委员提案〔2020〕12号)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为保障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救治,按照国家和省局文件规定,确保重大疫情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规定影响重大疫情患者的救治。按照国家、省局文件规定和工作部署,适时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限制;取消高值医用耗材限价支付政策的限制;取消医保单病种付费方式的限制。

二、为助推本地药品生产企业发展,我局积极向省局争取政策,将劲牌持正堂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全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进行乙类药品管理。经积极协调有关医院,劲牌持正堂中药配方颗粒现已进入黄石市中医医院、大冶市中医医院、大冶市人民医院、阳新县中医医院使用。

感谢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欢迎您们多提宝贵建议。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