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现已顺利结束。
本次调整,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情况看,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
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
在调整中,国家医保局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着力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紧盯国家新冠疫情防控大局,及时将相关治疗用药纳入支付范围,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通过引导药品适度竞争、以量换价等措施,部分目录内药品再次降价,为购买性价比更高的药品腾出基金空间,成功实现药品保障升级换代。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取消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扩大受益人群,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一批“神药”、“僵尸药”调出目录,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连续开展6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中国药学会发布的《中国医保药品管理改革进展与成效蓝皮书》显示,自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占比逐年上升,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改善。常用药价格水平明显下降,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创新药进入医保速度加快,周期大幅缩短,患者可及性明显提高。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和目录准入谈判“组合拳”,显著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
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奋进,狠抓新版目录落实落地,着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用药保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链接: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