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2026年人大建议

关于加快黄石市长期护理保险推进实施建议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6-26

张小兵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黄石市长期护理保险推进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及国家医疗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文件,2026年湖北省除原试点城市(荆门市)其他市州正逐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

经调研了解,全市具备开展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培训资质的定点机构共9家:市本级1家、大冶市3家、阳新县3家、西塞山区1家、开铁区1家。2025年度全市培训健康照护师结业79人,养老护理员结业1422人,合计1501人,2026年培训养老护理员结业76人。我市推进构建全市养老服务“一张网”平台,已开发利用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评定等模块,成功吸引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具备资质的养老机构51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58家,居家上门服务商142家,为全市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全市有康复护理相关科室或人员的医疗机构有51家,其中康复医院1家,为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下一定基础。

目前湖北省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尚未出台,我市将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6年底之前出台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2027年,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制度范围,到2028年底,统筹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确立。政策起步初期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先覆盖职工医保,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预算财补支出、建立财政专户、摸清失能人员底数、储备长期照护师、建设护理服务机构、组建长护险专家库、遴选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经办服务机构等工作,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更好的满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服务需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的重要举措,我局将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做好改革各项工作,确保长护险制度平稳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分管领导姓名:王乾            联系电话:6356708

经 办 人姓名:钱承            联系电话:6353998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