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2025年人大建议

关于更新医保收费标准建议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5-23

王秋莲代表:

您好!“关于更新医保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将建议办理纳入重要工作项目,指定专人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政策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

为了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省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鄂医保规〔2020〕2号),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为原则,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实施价格调整。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价格调整方案经省医疗保障局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14号)规定,每季度重点监测以下两个指标,1.医保统筹基金当期结余情况;2.过去滚存12个月当期结余情况。该两项指标均赤字,或医保统筹基金当期赤字较严重(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赤字率≥10%,或者居民医保基金赤字率≥20%)为高风险,基金运行为高风险地区,在高风险解除前不得上调医疗服务价格。

二、有关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情况

2019年我市完成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后,市医疗保障局每年组织专人开展我市医疗服务调价触发评估,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操作指导手册(暂行)》以及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2020-2023年因满足约束标准评估未能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2024年符合了启动条件、没有满足约束标准。2024年6月经省医疗保障局同意,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10月因我市2024年上半年职工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均当期出现赤字,满足了“本地区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当期出现赤字”约束标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紧急叫停。

我局认真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管理,落实省局有关文件规定,一是关注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落地问题,落实8批次152项医疗服务项目新增项目试行、项目内涵等修订完善,1批次55个医疗服务项目正式定价,2批次40个医疗服务价格整合调整,推动了医疗技术创新落地应用,二是助力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上调28项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三是聚焦医疗服务投入产出,建立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整合上调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四是汇编《黄石市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2024版)》,贯彻落实《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目录(2023版)》,整理了我市现行4206项医疗服务项目正式价格,积极回应医疗机构反映价格政策碎片化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2025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及相关价格管理工作,进一步助力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新术式、新材料进入临床使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需求,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主管领导:黄飞跃      联系电话:6357698 

经 办 人:何学红       联系电话:6355638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