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关于汪洪峰委员建议医保部门落实弱监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现向您回复如下:
为保障精神病患者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我局制订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从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就医管理和医保待遇等多个环节进行完善落实。
一、基本医保政策
1、应保尽保。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把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确保参保人员中严重精神患者医疗有保障。
2、资助缴费。我局对相关部门提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照单全收,并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门给与全额资助,所需资金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3、门诊慢性病。根据我市当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申报门诊慢性病,经认定符合条件,可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其中居民医保每月限额200元。限额内报销比例为60%;职工医保每月限额200元,限额内报销比例为90%。
4、医疗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治疗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类别按比例予以救助。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尽医保之责。我市为保障精神病患者合理的医疗保障待遇,从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就医管理和医保待遇等多个环节进行完善落实。今年以来,我局主动配合市卫健部门,积极参与全市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落实各项医保政策,确保严重精神病患者病有所医、有序就医、医疗有保障。
(二)优化管理,尽医保之能。为方便精神患者就医和管理,我局进一步优化医保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服务,极大方便了患者。在医保支付方式方面,对精神病种仍采取“按床日付费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并提高住院总费用标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发挥医保职能作用,为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继续优化经办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黄石建设。
主管领导:黄飞跃 联系电话:6357698
经 办 人:王义军 联系电话:6353998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