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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员提案〔2021〕125号的答复意见函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9-03

李京鹤、袁慧忠代表:

您好!《关于争取黄石版长期护理险落地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民政、财政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党中央、国务院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出明确部署。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15个城市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制度。我省荆门市为15个试点城市之一。

当前,黄石市困难退休老人较多,失能老人约7.85万人,家庭护理难度大,为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在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下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明确的试点城市按本意见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其他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新增1个城市开展试点。于今年内启动实施,试点期限2年。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委员提出的建议市政府组织协调民政、卫健委、医保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黄石版长护险政策”,目前国家试点工作尚未完成,制定长护险政策暂无上位依据,今后,待国家完成试点工作后,我市将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积极争取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吸纳40、50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业再就业,提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险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分管领导:黄飞跃           联系电话:6357698

办 人:钱  承           联系电话:6353998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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