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贞娴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代表建议〔2020〕35号)收悉,您提的建议非常好。我局现结合医保部门职责,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疫情期间我局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情况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局按照市疫情防控救治指挥部《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就医购药的通告(第35号)》要求,为保障城区48000余名医保慢性病人就医购药,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和经办服务流程,协调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联网实时结算落实慢性病患者医保待遇,确保慢性病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用药治疗。同时,我局还积极协调鄂东医疗集团、鄂东医养集团下属几家大型医疗机构以及国药控股黄石分公司、黄石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连锁零售药店,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和“电话问诊”形式收集市民用药需求信息,按医保待遇结算后,由国药控股黄石分公司或黄石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安排专人将药品送到患者手中,打通药品配送“最后一公里”。据统计,疫情期间城区共有265家零售药店药师志愿者为市民提供药品代购服务,每天代购总量在4250单左右,基本可以满足市民用药需求。
二、我局目前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情况
根据省局关于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在“互联网+医保”服务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确定本地开通“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门诊慢性病病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已确定在职工医保方面,开通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病、肝硬化等四种慢性病病种的互联网问诊购药服务;在居民医保方面,开通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病、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病等五种慢性病病种的互联网问诊购药;并与省互联网服务平台的病种完成对照和向省医保局报备。
二是放开实体药店门诊慢性病购药的区域限制。已放开指定的实体药店门诊慢性病购药的区域限制,允许指定的实体药店在我市各县(市、区)开展门诊慢性病购药资格。
三是完成本地医保系统对接改造。我市医保系统开发商已按照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接口规范要求完成本地系统改造和相关测试工作。
四是鼓励具有资质的互联网医院接入省互联网+医保服务平台。我市目前只有市中心医院具备互联网医院资质,我局正积极协调市中心医院接入省互联网+医保服务平台。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欢迎你们多提宝贵建议。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