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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公示

来源:西塞山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4-18

各有关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25号)精神,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40号)要求,经过现场评估及抽查复核,黄石康每乐君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光华大药房等80家定点零售药店符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管理要求,拟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共3个工作日),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西塞山区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14-6488859。

西塞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