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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3年 第四期典型案例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1-02

一、黄石市阳新县湖北吴都惠美家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阳新县湖北吴都惠美家大药房存在串换项目、处方用药与医保系统刷卡不一致、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无销售记录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31008.60元。阳新县医疗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008.60元,中止该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

二、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康复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郧西县城关镇康复大药房存在门诊慢病药品与慢病病种不符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4747元。郧西县医疗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747元案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三、咸宁市咸安区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马桥二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咸安区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马桥二店存在串换药品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454.66元。咸安区医疗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54.66元,并处2倍罚款32909.32元,暂停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

四、武汉市黄陂区宏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普生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黄陂区宏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普生药店存在串换项目结算药品实际销售数量少于医保上传结算数量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7277.3元。黄陂区医疗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277.3元对自查上报的骗取医保基金3237元处2倍罚款6474元,对检查发现的骗取医保基金14040.3元处5倍罚款70201.5元解除该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相关问题移送公安机关。

恩施州利川市怡佳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利川市盛康大药房三分店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在未开通门诊慢特病刷卡结算的情况下,留存享受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社会保障卡,并通过利川市怡佳康大药房进行医保慢性病待遇结算,且结算药品、金额与实际不符,涉及医保基金20116.98元。利川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116.98元,并扣除1.5倍违约金30175.47元,中止该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六、武汉经济开发区齐心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案。

经查,武汉经济开发区齐心药店存在串换项目、超限制用药、无处方销售、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6802.12元。武汉经济开发区医疗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02.12元,对骗取医保基金1264元处5倍罚款6320元,对一般性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538.12元处1倍罚款5538.12元,解除该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七、武汉市东西湖区幸福苑智鹿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武汉市东西湖区幸福苑智鹿大药房存在串换项目、超量开药、超限制用药、无处方、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2045.8元。东西湖区医疗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045.8元,对自查上报的骗取医保基金64元处2倍罚款128元,对检查发现的骗取医保基金484元处5倍罚款2420元,对一般性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497.8元处1倍罚款11497.8元,解除该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