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年黄石市“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和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的统一安排,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12家医疗机构医保违规行为予以通报。
胜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胜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22241.2元(已退回60851.4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中心作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61389.8元,并处罚款122241.2元。
澄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澄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6277.3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中心作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86277.3元,并处罚款86284.3元。
新下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新下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6934.6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中心作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36934.6元,并处1倍罚款。
大冶市大箕铺卫生院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大箕铺卫生院存在无依据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6917.2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给予该院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56917.2元,并处罚款57997.76元。
大冶市茗山卫生院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大冶市茗山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无依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1503.2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101503.29元,并处罚款112916.77元。
大冶市四棵卫生院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大冶市四棵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798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37980元,并处1倍罚款。
大冶市东风农场卫生院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东风农场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该院立即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
阳新县城北社区服务中心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城北社区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虚构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264元(已全额退回)。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中心作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处罚款5264元。
阳新县综合管理区卫生院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综合管理区卫生院存在无依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1279.2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51279.2元,并处罚款54015.2元。
阳新县枫林镇卫生院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枫林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性用药、超标准收费、不合理诊疗、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39381.93元(已退回114568.24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24813.69元,并处罚款153046.97元。
阳新县龙港镇卫生院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龙港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多计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项目、无依据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66349.11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966349.11元,并处罚款1014850.11元。
阳新县富池镇卫生院医保违规案。2022年6月,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富池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1132.1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退回医保基金61132.1元,并处罚款62392.1元。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全市广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若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