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点:
来源:西塞山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7-21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6版)》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请,从2026年6月18日起,中止新奥中医(综合)诊所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从2026年8月1日起,中止花园路社区卫生站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塞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