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5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的公告
各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48 号)相关规定,鉴于当前全市征缴工作实际,为便于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正常参保缴费,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现决定延长全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请尚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在此之前缴费,确保正常享受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集中缴费期以后参保缴费的,仍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并设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缴费:
1.村、社区“税费E站”缴费:前往居住村、社区,找到“税费 E 站”窗口,工作人员辅导缴费;
2.掌上自助缴费:“鄂汇办”或“电子税务局”缴费;
3.银行网点缴费:市本级湖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汉口银行;大冶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和建设银行;阳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商银行;
4.税务大厅缴费:在各县(市、区)税务服务大厅缴费。
特此公告。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