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医保基金的健康保障作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黄石裕丰大药房、黄石市启胜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四棵分店、开发区铁山区启胜口腔诊所(个体工商户)符合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4-6390208。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拟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