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根据《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办法》(黄医保发〔2023〕20号)及《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市本级原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管理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进行了复查评估,拟将黄石港区嘉元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康福诊所、黄石市益春堂中医门诊部、黄石市顺心诊所等15家一级以下复查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纳入我市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9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门诊统筹科反映:联系电话0714-6538763,联系人:芦训华。
附件:《黄石市市本级拟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汇总表》
黄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