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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19-08-29

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综治、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障领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离休干部、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并负责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落实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基金监管科。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政工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地址:黄石市杭州东路35号 

联系电话

办公室:0714-6535606

待遇保障科:0714-6353998

医药服务科:0714-6355638 

基金监管科:0714-6350328

政工科:0714-635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