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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医保那些事儿——生病住院了再参加医保,能享受医保报销吗?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11-08

段某身体一直比较好,没有参加医保,现在生病住院了再参加医保,能享受医保报销吗?

首次参加医保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及断缴后再参保都有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用人单位职工首次参保的,从缴费的第2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及时缴费的,职工从用人单位未缴费的第2个月起中止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补缴的,从用人单位补缴的第2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连续缴费满6个月,缴费期满后6个月内续缴或补缴的,视同为连续缴费,可连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满后超过6个月未缴费的,认定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均从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在规定缴费期内(9月1日-12月31日)预缴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城乡居民未在规定时限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第四个月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登记,其父母任意一方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正常享受待遇的,可在其父母参保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次年参保费用应按规定缴纳(于出生当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未按期缴纳出生次年参保费用的,补缴出生次年保费后,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

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自参保缴费的第四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之日起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前,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期间以及按规定补缴后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前,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