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保动态

黄石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倡议书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10-20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现已正式启动,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1月。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居民发出诚挚倡议:请积极主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自身健康增添一份坚实可靠的保障。

一、依法参保,既是公民权利,亦是应尽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明确:“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2026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中,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同样作出相关规定:公民享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并按规定享受对应医疗保障待遇;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无国家其他医疗保障待遇的公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既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参保。

二、全民参保,共享医保惠民政策红利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不受户籍限制。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124元,其中个人缴纳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724元,财政补助占筹资总额比重超64.41%。每年仅需个人缴费400元,折算下来日均投入约1.1元,以小额的资金投入,就能够有效抵御大病重病带来的大额医疗风险。

我市连续参保、零报销有激励。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连续参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升3000元;参保群众当年医保基金无报销记录的,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提高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与零报销激励两项叠加,提升总额不超过我市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现行标准9万元)。

请大家珍惜这份民生福利,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共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健康守护。

三、坚持连续参保,守护全家幸福安康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居民: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办理参保,或是存在断缴断保情况的参保人员,参保后将设置90天固定待遇等待期;存在断保情形的,每断保1个年度,待遇等待期在90天基础上再增加30天。请及时关注医保、税务部门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切莫错过缴费时限,避免个人及家人的医保待遇受到影响。

医保连着千家万户,事关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让我们携手行动,主动参保缴费、保持连续参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共同织密筑牢全民医疗保障防护网。期待通过全社会共同参与,让黄石千家万户平安康健,城市发展更加和谐美好!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