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自己参加的是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有钱的家人,却无法帮您在药店买药?从今年6月8日起,这个问题在我市已经成为历史。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购药负担,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活起来”、在家庭中用起来,黄石市医保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部署,正式开通了居民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家庭共济”结算功能。
1.什么是“家庭共济”购药?
简单来说,只要您参加了本市居民医保,并且您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中有人参加了省内职工医保(即拥有个人账户),您就可以通过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刷本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使用绑定的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从“本人用”扩展到了“全家用”。无论是给老人买降压药、给孩子买感冒药,只要在定点药店,都能用共济授权人的账户余额结算。
2.政策依据是什么?
这项暖心举措,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25号)以及我市实施细则(黄政办发〔2022〕63号)。同时,我市还在积极探索将个人账户用于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未来将带来更多便利。
3.落地速度快,效果初显
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统筹推进下,2026年6月5日正式下发开通通知,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迅速行动,于6月8日全面完成全市932家医保定点药店的相关业务开通手续。从部署到全面落地,仅用了2天时间。
截至6月28日24时,全市已有4520人次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通过定点药店购药结算,共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支出金额达258758.24元。这每一分钱,都为群众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
下一步,我市医保部门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拓展个人账户共济使用场景,让参保群众在“家门口”的药店就能享受到更便捷、更高效的医保服务。我们将努力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医保一家人,共济暖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