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黄石市城乡居民朋友们:
健康是人生珍贵财富,是家庭幸福基石。医疗保障是党和政府保障居民健康的民心工程,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既是对自身与家人健康的负责,也是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在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黄石市医疗保障局特向全市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参保,严守法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参保是必尽义务,更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我们诚挚呼吁全市居民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完成参保缴费,并带动家人、朋友、同事共同参保,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享受医保制度带来的安心与保障。
二、全民参保,共享政策红利
在我市参保没有户籍限制。2026 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 1100 元,其中个人缴费 400 元、财政补助不低于 700 元(财政补助占比超 63.64%)。个人缴费 400 元/年,换算后每天仅需 1.1 元,这份 “小投入” 能为我们抵御 “大风险”。
为鼓励全民参保,对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有激励。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 元;同时,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也将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 元。值得注意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独立设置、分开计算,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的 20%。希望大家珍惜这份福利,积极参保、连续缴费,共同享受医保带来的健康保障。
三、连续参保,守护家庭幸福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我市2026 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2 月。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自 2025 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90 天);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 1 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 1 个月(30 天)。若想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可申请补缴未参保年度医保费,每缴纳 1 年可减少 1 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但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 6 个月(180 天)。请您密切关注医保、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切勿错过缴费期限,以免影响自己及家人医保权益。
居民朋友们,医疗保障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与家庭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参与全民参保,为自己和家人健康保驾护航,为共同构建更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贡献力量。相信在共同努力下,每个黄石家庭都将更健康幸福,我们的城市也将更和谐美好!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