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办法(试行)》(黄人社发〔2018〕3号)和《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定点药店遴选工作方案》规定,市医疗保障局组建评估小组对提交特药定点管理申请的3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按综合得分情况,经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专题办公会研究,拟确定黄石市平民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汉路药店、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黄石国贸店为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定点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7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反映。电话:0714-6355638。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