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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受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结算类别申请的通告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4-10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基本医保医药服务资源配置,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需求,促进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我市拟开展基本医保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工作,现暂停受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结算类别申请。

一、自2025年4月11日起,暂停受理全市医药机构(不含按卫生机构规划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医务室或村卫生室、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下同)新增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申请业务;暂停受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医保结算类别(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双通道”及“单独支付”医保药品)申请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5年4月11日前已在注册地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尚未纳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可按原规定申请医保定点管理。

特此通告。

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