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黄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办流程》(黄医保发【2016】6号)的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黄石市平民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星源药店、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黄石欣盛大药房等2家零售药店及江北社区卫生服务站、黄石市明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明家墩医务室等6家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从2021年5月14日起至5月24日(节假日除外),共7个工作日,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14-6280316。
黄石港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拟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