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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对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时间:2020-12-15

 

按照《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黄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办流程》(黄医保发【2016】6号)的规定,经自主申报、审核资料、现场评估,湖北省大冶市国药春威连锁有限公司港湖大药房、大冶市老百姓康乐优选大药房等30家零售药店及阳新慈济医院、大冶市保安镇金蓉诊所等8家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太子镇卫生院黄石市国安医院2家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恢复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资格。黄石东方妇产医院、贵溪市人民医院、大冶市灵乡镇灵矿社区卫生室、西塞区新奥诊所共4家医疗机构符合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黄石市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从2020年12月15日起至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共7个工作日,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14-6538763。

黄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