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黄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办流程》(黄医保发【2016】6号)的规定,经自主申报、审核资料、现场评估,湖北省大冶市国药春威连锁有限公司一方大药房、湖北省大冶市国药春威连锁有限公司华茂药店等31家零售药店及阳新爱尔眼科医院、大冶市阳光诊所等6家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黄石市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团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家医疗机构符合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要求,拟纳入黄石市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从2020年7月27日起至8月4日(节假日除外),共7个工作日,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14-6538763。
黄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