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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石市医保局 时间:2025-06-26
1.行政检查事项: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保局令第4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