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公平统一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除全市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后顾之忧,市医保局着力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提升门诊待遇和降低生育负担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一季度“开门红”。
一是参保扩面实现新进展。组织开展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为主题的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通过主流媒体、车载电视、印发宣传折页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参保缴费政策;联动税务、教育等部门畅通医保线上线下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缴费效率;积极对接市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共享城乡困难对象信息,及时落实城乡困难对象资助参保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70.51万名城乡居民参保并缴纳2023年医保费,完成全年参保缴费目标任务100.10%。
二是门诊待遇实现再提升。根据全省安排并结合我市实际,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由300元提高至350元,目前全市13.96万人享受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合计37.8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306.76万元。医保门诊慢特病扩展至37种,恶性肿瘤等5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三是居民生育负担再下降。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由原来每例600元提高到800元,目前全市已有1582人享受居民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医保基金支付113.54万元,为减轻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我市人口均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