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黄石市医保局不断探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体制明责任。市医保局及大冶市、阳新县均成立了专门基金监管核查机构,配备专业执法人员和装备;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原则,压实属地医保部门日常监管执法责任;组建专家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过专题调研、提出建议、专项检查等方式参与执法监督。
二是建立制度促评查。市医保局建立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选聘1名法律硕士和1名法律顾问,常态化、全过程指导办案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卷宗装订、文书制作等各个办案环节,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限期整改,明显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我局办理的“某医院涉嫌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案”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2022年度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并入选市司法局组织编撰的8个涉企行政执法正面典型案例。
三是优化机制提能力。完善执法培训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综合法律素质,加强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坚持每月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线上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适用课程,编制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印发全市执法人员学习。目前全市医保系统44名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在全省医保监管现场核查能力比武中成绩排名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