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发挥医保职能作用 保障应急救治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7-01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效后黄石市医疗保障局牢记习总书记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嘱托,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用足用活医保倾斜政策,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

一是出台倾斜政策保障应急救治推动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规定影响救治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细化疑似或确诊患者先住院后缴费五先五后医保政策取消基本医保三个目录、高值医用耗材限价支付、单病种付费方式三项限制统筹基本医保倾斜政策、重症患者补充医保、困难对象医疗救助财政专项补助四重保障,确保患者个人不自付医疗费用。截至6黄石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17032086人次,医疗费用共计2803.3万元,其中医保支付(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2122.33万元,报销比例75.7%,剩余680.97万元将由财政补助支付。

二是预付专项资金保障应急救治对于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黄石市医疗保障局设立疫情专项资金保障医疗救治,专项救治资金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确保市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规定影响救治。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医保部门黄石市中心医院、大冶市人民医院、阳新县人民医院等定点救治医院先行预付救治资金3510万元(其中市本级1600万元、大冶市710万元、阳新县1200万元),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患者救治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保障城区定点医药机构正常运转,市医疗保障除预付新冠肺炎患者专项救治资金外,定点医药机构预付医保周转资金1亿元。

是减征缓缴医保费助力企业纾困脱困。为纾解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实际困难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按照省有关工作要求,市医保局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我市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市本级对5409企业20202月至20203期间职工基本医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大冶市、阳新县分别对1088家、210企业20202月至20206期间职工基本医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预计全市将减轻企业医保费负担1亿元左右。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减征或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通过减征缓缴措施,切实减轻我市部分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和稳岗经营。